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连俊毅,连湘顺, 苏州恩马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91民初17008号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恩马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苏0591民初17008号原告连俊毅、连湘顺诉被告苏州恩马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14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