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强, 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快信诚货运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17民初3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快信诚货运服务部:本院受理(2022)川0117民初3号原告周强(xxxxxxxxxxxxxxxxxx)与被告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10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