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国均,龙莉枝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浙0106民初28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莉枝:本院受理(2022)浙0106民初284号原告方国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诉讼调解对接中心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