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盖, 南京金远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盖: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南京金远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被告)杨盖、(反诉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反诉状、反诉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第3日(遇到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新鼎路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