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利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无锡环球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环球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利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环球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旺庄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