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薇,李一男, 西安孜博一鸣教育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孜博一鸣教育咨询科技有限公司、李一男:本院受理原告万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家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