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西安鄠邑农村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祖国,武琴秀,张小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祖国:本院受理原告西安鄠邑农村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武琴秀、张小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