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秦承斌,吴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涛:本院受理原告秦承斌诉被告吴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后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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