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欣,汤黎阳,李鑫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汤黎阳:我院受理的原告张欣与你、李鑫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第一次本院公告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因西安市处于新冠疫情封控期间,未能正常开庭。故现再次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楼第1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