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权张鹏,侯小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小宽(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权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