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淦强洪,樊强斌,黄正兵, 西安康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陕西邦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陕0112执异15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邦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淦强洪、樊强斌、黄正兵: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康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邦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康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请求追加第三人淦强洪、樊强斌、黄正兵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陕0112执异1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浐灞大道2331号)二楼执行局203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起诉,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