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金泉,凌伟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凌伟:本院受理原告林金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本院裁定驳回你的管辖权异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民事裁定书的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