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柏林, 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891民初1468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柏林:本院受理原告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柏林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91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柏林于2020年5月1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自2021年7月9日解除;二、限被告陈柏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元;三、限被告陈柏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湛江纵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陈柏林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四份,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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