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浩佳,汤俊华,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汤俊华:本院受理原告朱浩佳与被告汤俊华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来洪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案件定于2022年4月29日9时30分在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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