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毛建卫,谷国鸿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谷国鸿:本院受理毛建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诉讼权利义务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14:00在本院贺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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