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丁荣辉,李胜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胜涛:本院受理原告丁荣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丁荣辉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3170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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