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月连,唐华兰,唐新龙,唐清兰,唐小兰,武红芳,张玲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赣1002民初105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红芳、张玲美:本院受理原告黄月连、唐华兰、唐新龙、唐清兰、唐小兰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赣1002民初10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3时在本院北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