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伟俊,潘智能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潘智能:本院受理陈伟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2022年4月27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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