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勇旋, 义乌市华鲜印刷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779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勇旋:本院受理(2021)浙0782民初17795号原告义乌市华鲜印刷厂为与被告罗勇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7795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