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深芬,车明星,方美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8113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车明星、方美玲:本院受理原告徐深芬诉被告车明星、方美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81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费交纳通知单。本判决自发生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