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镇,杨华生,冯秀芳, 浙江和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民再316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秀芳: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叶镇与被申请人浙江和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杨华生、冯秀芳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民再31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