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小吴,卢阳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02民初15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阳立: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吴诉被告卢阳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151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