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顾明虎,李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3民初736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顾明虎诉被告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303民初7367号,因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及应诉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组成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