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江,黎新强,京东安联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惠州市建诚土石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惠州市建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02民初63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新强、惠州市建诚土石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江诉被告黎新强、惠州市建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京东安联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302民初63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