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旺春,林志威,杨健健,杨婷婷,林志成, 惠州市优家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322民初6734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内容
惠州市优家实业有限公司、林志成、杨健健、杨婷婷:本院受理(2021)粤1322民初6734号原告许旺春诉被告惠州市优家实业有限公司、林志威、杨健健、杨婷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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