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阿六,李天军,李征东,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天军、李征东:本院受理原告周阿六与被告李天军、李征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