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琪,朱申杰,陈飞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飞:本院受理原告周琪、朱申杰诉被告陈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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