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柳群,姚志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3民初341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志勇:本院受理原告罗柳群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83民初3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