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史连军,胡君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31民初5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君林:本院受理的(2022)川0131民初54号原告史连军诉被告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