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临沂汇融茂业科技合伙企业,台湾敬东企业有限公司, 青岛五桦钢塑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台湾敬东企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受理了临沂汇融茂业科技合伙企业申请青岛五桦钢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桦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你公司作为五桦公司股东,应在收到强制清算申请书后30日内到本院听证,并提交五桦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公司文件、证照、印章,提交五桦公司职工、财产情况说明,提交五桦公司债权、债务清册,或说明上述材料、证照、印章控制人,或向本院邮寄书面说明材料。如由你公司保管五桦公司上述材料、财产及文件,请继续保管好五桦公司材料、财产、文件,随时接受本院及清算组调查。 |
刊登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