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州新迈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江阴市拓胜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苏州新迈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1月3日裁定受理江阴市拓胜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江阴市拓胜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江阴市拓胜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江尖公园2号楼;邮编:214000;联系电话:15251609275;联系人:刘敏慧)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江阴市拓胜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2:00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
刊登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