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佛山市南海区有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19)粤0605破49号之二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19)粤0605破49号之二,2019年12月11日,本院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有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经过破产清算,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裁定宣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破产并终结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破产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