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超,高新强, 大连高强制冷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22民初301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高强制冷保温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强:本院受理的程超诉你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422民初3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