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翠莲,王金平,田玉清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金平:本院受理原告杨翠莲诉被告王金平、田玉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