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怡敏,缪强,第三人-吴彤,郁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12民初8929号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缪强:原告王怡敏与被告缪强、第三人吴彤、郁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12民初89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