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海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81民初715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海娇: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与被告李海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81民初715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