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兵轩, 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百家修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591民初1755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百家修商贸有限公司、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0591民初1755号原告葛兵轩与被告北京百家修商贸有限公司、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