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贺龙, 成都瑞颖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05民初2725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瑞颖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川0105民初2725号原告贺龙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