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亚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夹江县叶红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4民初1673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夹江县叶红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诉李亚军、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川0104民初16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62132元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