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杭州鼎好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瑞鱻餐饮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饶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浙0106民初5201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济南瑞鱻餐饮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浙0106民初5201号原告重庆饶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瑞鱻餐饮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鼎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二被告将涉案域名mip.21food.cn涉及以原告专有的“通吃猫”品牌商标非法设置为关键词、标题的网络推广内容做下线处理并断开相关网站链接、在《法制日报》上发布经法院审核的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支付合理维权费用开支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
刊登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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