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恒,秦四美,于跃,朱辉, 无锡紫鑫全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206民初256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无锡紫鑫全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四美、于跃、朱辉:本院受理高恒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6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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