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淑英,张浩东,张杰,张建云,朱彬彬,马庆彬,阜阳市颍州华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沈丘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华夏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阜阳市颍州华夏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淑英、张浩东、张杰、张建云与被告朱彬彬、马庆彬、沈丘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华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兴仁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