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辉, 陕西远大众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西五谷春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辉、广西五谷春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远大众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早上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