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平,胡文,吴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陕0102民初1433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文、吴涛:原告张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02民初14335号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