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月风,李宝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隆发钢板有限公司 ,山东浦项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发达精密薄板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鲁0102民初245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浦项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隆发钢板有限公司、山东发达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魏月风、李宝兰:本院立案执行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浦项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隆发钢板有限公司、山东发达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魏月风、李宝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0102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102执71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