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济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济南择高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102民初7334号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择高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择高工贸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102民初7334号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广告费102932元,并支付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事实与理由:2018年5月,原被告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履行后,被告支付广告发布费22066元,仍欠广告费102932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