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朱,何祖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902民初905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祖伟:本院对原告彭朱诉被告何祖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902民初9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为:“一、不准原告彭朱与被告何祖伟离婚。二、驳回原告彭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用690元(原告彭朱已预交),由原告彭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羊角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