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伟涛, 临海市巨丰机械有限公司 ,广东松吉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02民初173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松吉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陈伟涛:本院受理临海市巨丰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松吉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陈伟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173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与作风监督卡、提供类案告知书、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诚信诉讼及作用风险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2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