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丽培,潘日红,第三人-, 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303民初32364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日红:原告孟丽培与被告潘日红、第三人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3236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1月10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书》及其附件;请求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定金共计人民币700000元;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核酸提醒。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4月29日14时30分在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