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亮,董保, 济南振华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鲁0282民初959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保:本院受理王亮诉你以及济南振华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0)鲁0282民初9593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4-22 |